赤峰市马鞍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观光旅游开发项目
| 招商项目 |2016-04-19
项目类型:新项目
合作模式:合资,独资,合作
项目所属行业:旅游酒店
项目主要内容:
一、项目名称:喀喇沁旗马鞍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观光旅游开发项目
二、项目建设地点:喀喇沁旗锦山镇
三、基本情况:喀喇沁旗马鞍山国家森林公园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。马鞍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喀喇沁旗锦山镇东南5公里处,属清代喀喇沁王府的家庙,距赤峰市区50公里,总面积24平方公里。辽代称此山为“马盂山”,因马盂(鸡冠壶)与马鞍山形似,又称“马鞍山”。随着当地旅游业的发展,又有“塞北小黄山”之美称。1993年被林业部批准为国家森林公园。
四、项目建设背景、依据和必要性:马鞍山环境幽雅,森林茂密,古松、奇峰、云海、清泉堪称“四绝”,山峦叠翠,松涛阵阵,千年古松,挂于悬崖,立于谷中。巨石奇峰有40余座,其中“玉杵峰”形似棒槌,凌空而起;“灵芝峰”状如灵芝,冠茎俱全;“叫天犬”张口昂头,吠叫天日。
峰谷之中,泉水清澈,山涧溪流,淙淙有声。满山遍布青松、白桦、五角枫、蒙古栎、映山红等。秋季红叶如丹,层林尽染。冬季大雪封山,银装素裹。马鞍山公园年平均接待游客3万人次。
五、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:生态观光旅游开发,包括休闲、娱乐设施,度假别墅等基础设施
六、项目投资概算及筹措:项目计划总投资6000万元,基础建设投资5000万元,可独资、合资或合作。
七、项目建设条件:项目建设的选址、论证、服务机构组成等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。该项目建设区域的供水、供电、通讯、气象、水文、地形、地质等条件,具备开发建设条件。
八、效益预测:在经营期内,年平均旅游营业收入可达2450万元,实现利税700万元。
